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持续提升,商标注册均审查周期缩短至6个月。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的方式,节省了人力成本,提高办理效率。
商标分类: 材料处理本类主要包括没有列入其他类别的,对有机物质、无机物质或物品进行机械或者化学处理或者加工的服务。
申请注册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分类: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本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尤其包括:半成品木材(如横梁、板、护板);胶合板;建筑用玻璃(板、玻璃瓦片);路标用的玻璃颗粒;混凝土信箱。尤其不包括: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第一类);防火制剂(第一类)。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除外。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
商标分类: 缆,绳,网,遮篷,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本类主要包括绳缆及帆篷制品,衬垫及填充料和未加工的纺织用纤维原料。尤其包括:用天然或人工纺织纤维、纸或塑料制成的缆和绳。尤其不包括:乐器弦(十五类);某些专用网和袋(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注册申请。